北京规范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 《自律公约》创新监管模式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时间:2020-09-30 17:40:20
当前,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迅猛发展,也存在平台经营者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荐禁限售商品、虚假宣传、消费维权不畅等问题。为此,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抖音(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快手(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京东(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家企业共同发布了《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自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这些新型电商模式通过动态的、形象化的商品服务推介形式,有效解决了传统的线上购物模式仅依靠静态图片、文字介绍商品可能造成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了消费者对商品服务的感知,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直播新业态满足了消费需求,对于激活消费市场、助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得了广泛认可。但同时,直播和短视频营销活动存在平台经营者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荐禁限售商品、货不对板、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私下交易、责任主体不清、消费维权不畅等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称,《自律公约》的发布,是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互联网新业态治理创新,本着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强化企业自律自治的指导思想,创新互联网新业态治理方式的具体实践。企业发布自律公约,并在日常经营中扎实落地各项约定,接受社会监督,将对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介绍,《自律公约》创新监管模式,变“他律”为“自律”。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直播和短视频平台发挥关键作用,主动承担与其社会影响力相称的社会管理责任。按照《自律公约》的约定,直播和短视频平台比照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管理责任研究制定行业管理规则,主动规范自身及相关主体的经营行为,健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服务协议与行为规范、建立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信息检查监控制度、完善商业推广者信用管理体系。
《自律公约》针对直播和短视频营销中存在的问题综合施策,以加大公示提示力度的方式促进信息对称,建立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违法行为处置公示制度:一方面,通过创设“事前报备、事中公开、事后溯源”的管理机制,强化直播带货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力度;另一方面,显著提示投诉、举报方式和争议处理规则等信息,引导消费者准确投诉,落实接诉即办相关工作要求。
此外,《自律公约》强化行业治理,促进社会共治。在电子商务领域跨平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加强直播和短视频平台之间的协作和数据共享,共享严重违法主播及其他经营者信息,防范跨平台违法风险;加强直播和短视频平台与传统电子商务平台的协作,明确责任划分,完善跨平台争议处理中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维权、违法处置工作衔接;加强直播和短视频平台与政府部门的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助力政府部门提升监管效能。
首批加入《自律公约》的3家公司均表示,要与《自律公约》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标对表,进一步完善平台内部管理规则,加强行业企业之间的横向协作,提升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将数十万户经营者纳入管理范畴,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